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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商标变更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吗?

作者:齐齐哈尔鑫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2 08:11:37

可能有些人还不是太特别明白,PCT为(专利合作协定)的简写,从名称上可以看出,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PCT的主要目的在于,简化以前确立的在几个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保护的方法,使其更为有效和经济,并有益于专利体系的用户和负有对该体系行使管理职权的专利局,它被认为是该领域进行国际合作最具有意义的进步标志,但是PCT专利怎么申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提交申请:申请人以一种语言,向一个国家或地区专利局或者WIPO提交一份满足PCT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2、国际检索: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已公布专利文献和技术文献(“现有技术”),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提出书面意见。

3、国际公布: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18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4、补充国际检索(可选):经申请人要求,由第二家国际检索单位查找进行主检索的第一家国际检索单位因现有技术在语言和技术领域上的多样性而未能检索到的已公布文献。

5、国际初步审查(可选):经申请人要求,由某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另外的专利性分析,通常针对的是修改过的申请。

6、国家阶段:在PCT程序结束后,通常是申请人提出优先权要求的首次申请的最早申请日起30个月后,申请人开始直接向希望获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寻求专利授予。

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1)复审请求书未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表格;

(2)复审请求书中,请求人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时或者合法变更后的内容不一致;

(3)请求人申请专利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复审请求书中没有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码以及代理人,或者填写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码以及代理人与专利申请时或者经合法变更后的内容不一致;

(4)请求人在复审程序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但未提交委托书或者委托书未写明委托权限;

(5)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但未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

(6)复审请求书附件清单与提交的附件不一致;

(7)复审请求书没有请求人的签章(包括不是全部请求人的签章),或者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没有专利代理机构的签章。

2016年2月11日,美国科学家宣布“听到了”引力波,这是在爱因斯坦提出引力波的预言百年之后,人类首次直接探测到引力波的存在。引力波的发现,使人们多了一个除了观测光之外,能更好地探究宇宙本源的角度。那么以此类比,除了人眼可见的技术方案外,能不能实施可闻的“声音专利”,通过“喜闻乐见”来更好地拓展和补充专利技术方案的实施角度呢?

在保护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中,著作权和商标权已经对声音进行了保护,对声音实施保护是知识产权发展的趋势。例如,在著作权方面,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声音商标是非传统商标的一种,它经历了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第十五条对声音商标保护作了“破冰”性的解释,2013年新修改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对声音商标申请注册的具体要求作了规定。2016年2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成为中国初审公告拟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

专利作为知识产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有关声音的专利申请方面自然也不甘落伍。1857年,法国人马丁维利申请了声波记振仪专利;1878年,爱迪生针对自己发明的留声机获得了专利权;1928年,德国人弗勒姆申请了磁带的专利。

尽管现代专利制度仍将专利权的保护客体主要集中在实体产品之上,但随着科技进步而不断有新生事物出现,可专利性的主体一再被补充。例如,软件专利本身并不是保护软件,而是保护以软件作为媒介的装置,并对软件进行延伸保护;商业方法专利本身并不是保护商业方法,而是保护以商业的方式为媒介的可“实体化”的客体,并对商业方法进行延伸保护。

同样,实施声音专利保护并不是用专利的方式来保护一种纯粹的声音,而是以专利的方式来保护一种以声音的形式体现的“实体化”的客体技术方案本身,即以一种“可闻”的技术现象来达到“可见”的技术效果,进而能发挥突出的实质性作用和实现显著的进步。

笔者认为,实施声音专利保护,是对方法和工艺类专利的很好补充。由于方法和工艺类专利的侵权举证一直是诉讼中的难题,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还专门规定了举证责任的倒置。如果能把“声音专利”作为侵权举证的一个有效证据,将会大大降低举证的难度。例如,冶炼钢铁专利工艺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上会有不同的声音(波长),这也是一些传统工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关键点;在养殖类的专利中,声音驯兽一直是一种很重要的技术方案;菌群的培育和抑制方法中,各种细菌也都用特定的“声音”进行交流。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若能配合“声音专利”备案,在遇到纠纷时,从保藏的声音库中提取出原被告双方相关的工艺波长进行对比,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而言之,引力波的发现不仅全面验证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给了我们探究宇宙之源的新契机;对于知识产权从业者而言,也给了我们以全新的启示:除了人肉眼可见的专利技术方案外,是否也有可能实施可闻的“声音专利”,来更好地拓展和补充技术方案的实施。在笔者看来,若能实施声音专利保护,将会是专利制度不断完善的有益尝试,这也许是专利制度不断进步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必然趋势。

商标的“一生”能为企业代理巨大的财富,而拥有这份财富的前提是要拥有商标专用权。以多年代办齐齐哈尔商标注册的经验提醒您,要想发挥商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首先要做好商标注册工作,成功注册商标后,还要注重商标经营使用阶段,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商标保护工作,不然很容易被别人搭乘商标的便车,免费为别人打广告。随着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断加强,很多企业遇到商标纠纷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小编现在就为您解答该如何在商标纠纷中收集证据。

(一)权利证据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者商标许可使用权

1、商标注册人起诉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如果是国际商标注册,则需由国家商标局发布该国际注册在中国有效的证明;如果是驰名商标,需提供驰名商标认证书。

2、利害关系人起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与商标注册人可以共同起诉,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已知有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3、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二)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1、公证书:商标权人对购买侵权产品的过程及购得的侵权产品进行公证取得的公证书。

2、商标权人从市场上购得的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购得的侵权产品应由公证人员封存,并拍照。注意:在提交给法院之前,原告应确保封条完好无损。

(三)赔偿证据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

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的证据。

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只要涉及到商标纠纷,企业都应该加强商标保护意识,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侵犯,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让其分析商标侵权行为,并提出解决方案。由于商标注册涉及到的专业知识较多,因此很多企业的商标维权意识较低,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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